來源:中國風景園林學會、易招標學苑等
自2017年4月園林綠化資質取消以來,如何編制一份優秀的招標文件一直是困擾從業人員的一大難題,如今終于得到解決。中國風景園林學會組織編制了《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示范文本》(T/CHSLA 100004 - 2020)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T/CHSLA 100005 - 2020)兩個團體標準,自2021年4月1日起實施。文末附文本電子版獲取方式。
筆者嘗試著總結了近幾年與園林綠化相關的規定,希望對閱讀本文的建筑業從業人員有所幫助。除了園林綠化資質的取消,筆者還對近年來其他建筑業資質的調整進行了回顧,請大家耐心讀到最后。
園林綠化相關規定調整歷程
園林綠化資質取消
2017年4月,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修改和廢止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76號)關于刪除《城市綠化條例》第十六條“城市綠化工程的施工,應當委托持有相應資格證書的單位承擔”的決定,住建部下發了《關于做好取消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行政許可事項相關工作的通知》(建辦城[2017]27號)文件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強制要求將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等資質作為承包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業務的條件”。
園林綠化招標與監管出新規
為進一步做好城市園林綠化企業資質核準取消后市場管理工作,加強園林綠化工程建設事中事后監管,住建部于2017年12月印發了《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規定》(建城(2017)251號)。
《規定》的出臺,體現了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管理方式的四個轉變:
一是從過去的側重事前審批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
二是從過去全面考核企業條件向重點考核企業承擔工程的能力轉變;
三是從過去相對集中在上層的管理向注重加強基層管理的轉變;
四是從過去的注重企業條件管控向注重企業行為結果評價管理轉變。
《招標投標管理標準》出臺
2018年12月13日,《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標準》(T/CHSLA 50001-2018)正式發布,2019年5月正式出版發行。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標準》的編制,聚焦城市園林綠化施工企業資質取消后園林綠化行業改革需求,旨在實現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投標工作的有序銜接,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行為,促進市場有序發展,維護公平競爭,保障工程施工質量和品質,提升行業技術水平。
《施工企業信用信息及評價標準》出臺
2019年12月《園林綠化施工企業信用信息和評價標準》 團體標準正式發行,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實施。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試行)》出臺
2020年10月住建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了《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試行)》(GF-2020-2605),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招標等示范文件出臺,2021年4月1日起實施
二○二○年九月,《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示范文本》和《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兩項團體標準發布,2021年4月1日起實施。
兩個示范文本的制定與實施,與中國風景園林學會已經發布的團體標準《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標準》《施工企業信用信息及評價標準》一道構成了一整套的園林綠化建設市場標準體系,將系統地引導、規范園林綠化工程施工建設市場行為,營造公平有序的營商環境,促進園林綠化行業的高質量發展。
其他建筑改革歷程
除了園林綠化資質被取消,還有哪些資質調整了?
一、
近年來,住建部一直在做資質改革,對建筑業企業資質做過哪些調整?我們先帶您一起回顧一下!
2014年11月,住建部將專業承包資質由60個壓縮至36個。
2015年,取消了建筑智能化、消防設施、建筑裝飾裝修、建筑幕墻4個設計施工一體化資質。
2015年10月9日,住建部發布《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的資質換證調整為簡單換證,取消對企業“資產、主要人員、技術裝備”指標的考核。
同年,取消《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中關于國家級工法、專利、國家級科技進步獎項、工程建設國家或行業標準等考核指標要求,對于申請施工總承包特級資質的企業,不再考核上述指標。
2016年10月,住建部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取消(除各類別最低等級外)注冊建造師、中級以上職稱人員、持有崗位證書的現場管理人員、技術工人的指標考核。
2017年4月,正式取消園林綠化資質。
2017年6月,住建部印發《施工總承包企業特級資質標準(征求意見稿)》,擬刪去對企業注冊資本金、上繳營業稅、企業經理、財務負責人、一級建造師數量、設計人員、工法數量、信息化等要求。
2017年9月,取消工程咨詢、物業管理一級、地質勘查等資質。
2017年11月7日,住建部印發《關于培育新時期建筑產業工人隊伍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擬取消建筑施工勞務資質審批,設立專業作業企業資質。
2018年3月8日,住建部發布了關于廢止《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實施意見》的通知。
2020年7月2日,住建部發布《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標準框架(征求意見稿)》。
2020年11月,住建部發布《關于印發建設工程企業資質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
二、
除此之外,招標代理資質也已經被全部取消!
2021年4月1日起,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正式施行,對6件規章、98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廢止的規章中與建設領域相關的包括:
《國家重大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監督暫行辦法》
《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管理辦法》
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中與建設領域相關的包括:
《關于補充、修訂部分基本建設項目大中型劃分標準的通知》
《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職業水平證書登記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關于做好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日常管理工作的通知》
《關于印發投資建設項目管理師繼續教育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關于印發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
《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評標專家專業分類標準(試行)的通知》
《關于開展“十二五”城市城區限制使用粘土制品縣城禁止使用實心粘土磚工作的通知》
其中,《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管理辦法》的廢止,標志著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徹底取消,也意味著招標代理資質已被全部取消。
回顧歷程:
一起回顧一下從2013年12月到2021年4月,招標代理資格被全部取消的整個歷程:
◆ 2013年12月,《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3〕44號),取消機電產品國際招標代理機構審批和通信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質認定
2014年8月31日下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表決通過《政府采購法》修正案,取消政府采購代理機構的資格認定。2014年9月26日財政部印發了《關于做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行政許可取消后相關政策銜接工作的通知》(財庫〔2014〕122號)。
2017年7月3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發布(2017第7號)文件,暫停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申請。
◆ 2017年12月27日召開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招標投標法》修訂意見,刪去第十四條第一款,明確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認定。2017年12月27日住建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取消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通知》。
◆ 2020年8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擬廢止的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目錄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擬廢止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
◆ 2021年4月1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網站發布了《關于廢止部分規章和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第42號),正式廢止《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 2012 年第 13 號),標志著中央投資項目招標代理資格的徹底取消。
附本次發布的園林綠化文件: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資格預審文件示范文本
園林綠化工程施工招標文件示范文本